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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段徵收、市地重劃、一般徵收 定義 | 2010/11/23 發怖 |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政府為公益事業取得公共設施用地有3種方式。
一般徵收:公告現值加4成到5成,以趨近市價徵收。
區段徵收:多用於新市鎮開發,另法令規定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可建築用地,須以區段徵收辦理,採受益者付費原則,土地從不可建築變更為可建築,地主獲利,但須配合提供6成土地為原則,作為公共設施用地與開發經費,只能領回4成土地。
市地重劃:早期就有都市計畫未作開發,區內本來就是可建築用地,經重新規劃開發,地主也須配合負擔公共設施費用,以土地作為「抵地費」,最高不得超過45%,也就是100坪土地最少可領回55坪。 |
| 不動產經紀條例 再議2010/09/10 | 2010/9/16 發怖 |
【經濟日報/徐碧華】 行政院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退回給內政部,要求修法文字上再行斟酌。內政部地政司長蕭輔導昨(9)日表示,行政院擔心交易價格核實填報會有稅負問題。 行政院院會原本排定在昨天通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強制房仲業者登錄實際的不動產成交價格。實價揭露後,個人房屋交易所得稅負可能也要跟著大幅提高。此事經本報昨天率先報導後,引發外界注意。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這次只修正兩條,行政院發出的院會議程通知排在昨天院會討論第一案,由於修正內容簡單、又是配合政府健全房市方案的修法,原以為會快速通過,但昨天院會並未討論,全案退回內政部。 蕭輔導說,「退回」之說太沈重,只是被要求對條文文字再行斟酌。「我們斟酌好了之後,會再提報。」不是不做這個案。「我們希望能儘快修正好文字。」 蕭輔導說,對「核實填報」,大家擔心會有稅負的問題,看看能怎樣讓大家不必憂慮衍生課稅問題。內政部官員解釋,這次修正就兩條,一條要求房仲、代銷業者要登錄成交價格,一條是罰則,對登錄不實予以處罰。 蕭輔導說,當然應要求填報真實的成交價格,才能達到交易資訊公開透明化,避免隱匿而造成交易糾紛,國外早就這麼做了。「此案報院之前也有找到財政部,財政部說沒有稅的問題,房屋稅、地價稅和土地增值稅都不受影響。」 |
| 高市府標地 北高雄13筆秒殺搶光 | 2010/9/16 發怖 |
【自由時報/黃旭磊】 高雄市府標售16筆土地,其中,北高雄漢神巨蛋商圈附近13筆土地全部搶光,並超出底價為市庫賺進1億4000多萬元,而南高雄2筆土地無人投標。 62組投標人昨天上午到市府地政處開標現場搶標,其中,3筆土地緊鄰漢神巨蛋商圈吸引搶標,一塊新莊路旁270多坪土地以高出底價4800多萬脫標(賣出),另一塊近至真路旁土地以高出底價2300多萬元脫標。官員說,地塊「彎曲不方正」,也搶著要。 至於南高雄2塊位於大坪頂及草衙地區土地,無人問津。 市府地政處長謝福來認為,南北高雄賣況拉出差距,北高捷運沿線市政建設效果浮現,不過,南高民眾別急,中央因應縣市合併,600多億元國道七號開發案已啟動,夢時代商圈土地也都還沒漲,市府「好的土地還沒拿出來」,將來還會漲。 至於北高雄地價,謝福來表示,清一色都是南部建商及業者投標,沒有中、北部人,巨蛋附近64期每坪標出約67萬多元,59期每坪約56萬多元,三角窗土地約58萬多元。 |
| 二線商圈店面也瘋狂 上億店面連續成交! | 2010/9/16 發怖 |
【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中心】 央行打房後,資金大舉轉向有租金收益的店面和辦公室,尤其是全台精華商圈店面成為最熱門的投資標的。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中心執行長邱太煊表示,目前一線商圈店面如東區、士林夜市、台師大商圈、逢甲商圈等鮮少物件出售,反而是二、三線商圈店面交易火熱。 安和路匯豐銀店面3.6億成交 投報率僅2.87% 近半個月來,大安區遠企商圈連續成交兩件上億店面。最受矚目的是位於安和路2段205號1F、2F的匯豐銀行安和分行,建物總面積271.72坪(內涵車位28.4坪)、土地持份26.67坪,約三個月前市場開價3億9888萬出售。結果,一星期前賣方張姓投資客以3.6億元賣出,若不計建物價值,土地每坪成交1350萬,打破去年11月國泰人壽以29.9億元買下錢櫃SOGO館,每坪土地1059.4萬的紀錄。 安和路匯豐銀行這間金店面,位於台北遠東國際飯店正後方,之前是頗具名氣的香港水都海鮮樓餐廳,去(98)年12月黃姓屋主以總價2.2億元賣給張姓投資客,直到今年3月才過戶完成,旋即張姓投資客將店面以每月86.1萬的租金,出租給匯豐銀行,短短九個月轉手就賺進1.4億元,報酬率高達63.6%。 這間店面張姓投資客向國泰世華借貸約1.9億元,等於自備款3千萬元,短短九月獲利1.4億元,若不計借貸成本,賺進4.67個資本,令人咋舌。 邱太煊分析,該店面面寬約11米~12米,縱深長,能夠賣出天價,主要是匯豐銀行付租能能力強,加上租賃契約五年,才會吸引買方。以月租金86.1萬元,換算投報率2.87%,投報率低也顯示遠企商圈店面有愈來愈競爭的趨勢。 新都里店面2.08億成交 市場喊賣逾三年 安和路另一間成交的上億店面,是位於安和路2段雙橡園大廈的前新都里日本料理餐廳(目前空置),這間店面空置三年後,最近也成交了。新都里餐廳建物面積224.22坪,附屬建物面積就高達164.54坪(內含地下室),1樓實際使用面積僅53.03坪,半個月前張姓屋主以2.08億元出售。邱太煊指出,新都里餐廳之前承租每月約60萬元,但因為雙橡園管委會通過不讓有油煙的餐廳進駐,新都里退租後,店面閒置二、三年,由於該店面一樓面積小、地下室面積大,市場上流通許久但乏人問津。拜這股店面投資熱潮,雖非精華地段仍能順利出脫。 |
| 買方「沒明問」 隱瞞凶宅無罪 | 2010/9/13 發怖 |
買方「沒明問」 隱瞞凶宅無罪
更新日期:2010/09/13 04:11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買中古屋如果沒有直接問「是不是凶宅」,只是客氣地問「有沒有發生過什麼事?」結果差很大!新竹市林姓男子660萬元買下透天厝,搬進去後鄰居才告知多年前,前屋主陳女的父親在屋內燒炭自殺,誤買凶宅的林男一怒告對方詐欺,檢方起訴陳女及其夫,但地院法官審理認為,林男當初買屋時僅問「有沒有發生過什麼事?」而非明確詢問「是不是凶宅?」被告夫妻沒有明顯詐欺意圖,判無罪!當初檢方起訴書指出,陳女明知父親70年9月在屋內燒炭自殺,為求順利轉售房屋,委託不知情的房屋仲介出售,96年8月在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上「本戶於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是否發生過自殺致死」一欄,勾選「否」,而林姓買家看屋後,96年11月委託仲介人員詢問陳女先生「是否為凶宅」,所得也為否定答案,以致林男陷於錯誤,同意以660萬元買屋。事後鄰居告知住進去的林家,陳女父親先前曾在屋內燒炭自殺,林姓男子才知買到凶宅,一氣之下具狀向新竹檢方控告陳女夫妻詐欺。
持有期間沒有意外
陳女向法官喊冤,父親自殺時,房子還是舅舅的,所以「賣方產權持有期間」確實沒發生過自殺致死意外,這點她並沒騙人。法官問林男有無當面向賣方確認是否為凶宅,林回答「我當然沒有直接問對方是否為凶宅」,而是問「有沒有發生過什麼事?」陳女先生回答「沒有發生過什麼事,房子很好住,冬暖夏涼。」合議庭認為,當時林男簽約時,如果明確詢問陳女夫妻「房屋是否為凶宅」,而未限定產權持有期間,被告夫妻若再說不是,就有可能構成客觀上的詐欺行為。反之,被告夫妻就沒有詐欺的積極作為,因此均諭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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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法拍買到凶宅 只能自認倒楣 | 2010/9/13 發怖 |
法院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法拍買到凶宅 只能自認倒楣
更新日期:2010/09/12 04:11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同一戶凶宅,前後法拍三次,三次都有人傻傻不知情得標,前兩次得標主事後才得知凶宅,卻無法主張權益,只能選擇眼睜睜被沒收保證金,這一切只因法院不用負「瑕疵擔保責任」;究竟是法令趕不上時代?是法官太恐龍?還是人民活該倒大楣?
原屋主一家四口燒炭 三度法拍
婦人吳麗玉與丈夫打拚多年,決定買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夫妻倆考量經濟狀況後決定買法拍屋,向法院標到台北縣三峽鎮一戶法拍屋,繳交九十四萬元保證金後,以總價五二八萬元買下,事後才知竟是曾發生轟動三峽、一家四口燒炭自殺身亡的「凶宅」,吳麗玉嚇得向法院聲明異議;但板橋地方法院審理認為,依「強制執行法」之規定,法院並無主動調查是否為凶宅的義務,駁回她的異議。「這種凶宅,免錢送給我也不要!」吳麗玉不滿地說,這戶凶宅早在九十八年四月十五日就被一位李姓女子投標買下,但因凶宅的問題才未繳納價金,後來又被法院拿出來拍賣而落在她手上,她質疑既有前例,為何法院仍舊不在拍賣公告上清楚記載「凶宅」?更令人吃驚的是,吳麗玉因未繳完這戶凶宅的價金,導致今年四月廿一日被沒收保證金,九十四萬元平白無故飛走了,這戶凶宅卻三度被法拍,又以三七八萬元被標走,新屋主到底知不知道買到燙手山芋?記者昨無法聯繫上而無法得知;但這戶凶宅儼然成法院的「聚寶盆」、人民的「錢坑」,第三位得標主若重蹈覆轍,法院再拿出來法拍,不排除還會有第四、五、六…位被害人出現。九十五年十二月廿七日,各家媒體以斗大標題刊登「一家四口燒炭兩週才被發現」,轟動三峽地區,原屋主是患有輕微憂鬱症的中古車商蔡豐?,結束營業後,不堪債務壓迫,在十二月九日晚上,與妻子邱鈺芸寫下遺書,帶著三歲女兒、一歲兒子,在剛搬入四個月的新家燒炭自殺,兩星期後才被發現。這戶凶宅被法拍,今年一月六日,五十歲的吳麗玉繳納投標保證金九十四萬元,以五二八萬元買下,但貸款時銀行告知是凶宅,吳婦嚇得詢問鄰居,確認事實後向法院聲明異議,並主張,因信任法院才投標買屋,沒想到拍賣公告竟沒有記載足以影響購買意願的「是否為凶宅」重大事項,故請求准予撤銷拍定程序,返還九十四萬元保證金。但法官審理認為,若要求法院主動調查是否為「凶宅」,甚至其他可能影響拍賣價格因素,一則於法無據,二則恐將造成法院執行作業困難、程序的延宕等問題,一般情形下應無此必要,且司法事務官已在九十八年十二月二日拍賣公告詳細記載屋況等情形,吳婦應有時間主動查證,於是駁回異議。吳婦表示,她當初曾到社區打聽,但附近住戶、管理員沒有告知,並非她沒有查證;她的丈夫更氣,自行上網搜尋資料打官司,卻發現基隆、高雄等地院有相同案例,當地法官認為,法院民事執行處未誠實揭露的訊息,屬交易上重大瑕疵,裁定撤銷拍定程序。他因而質疑法院有兩套標準,民眾該如何適從?
撤銷拍定與否 民眾質疑兩套標準
而一般民間買賣房屋,「凶宅」屬於重大訊息,若賣方隱瞞,則買方事後可訴訟要求退錢、拒買,但法拍屋卻完全無此保障。法界人士表示,至今為止,即使全台各地院法官見解不一,但到了高院或最高法院,都沒有勝訴的案子,且「強制執行法」已規定法院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只要司法事務官訪查程序沒有瑕疵,民眾勝訴的機率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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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前研一:高雄新商機無限 | 2010/9/2 發怖 |
【中央社/程啟峰】 國際趨勢策略大師大前研一今天指出,台灣後ECFA商機無限,連韓國都會怕。高雄應把中國當客戶,排除政治因素,以企業經營理念,吸引外資前來設亞太營運總部。 大前研一上午以「高雄,創造城市新品牌,打造港灣新商機」為題,在高雄市金典酒店演講,為高雄未來經濟把脈;包括國民黨大高雄市長參選人黃昭順、高雄市議長莊啟旺等人前往聆聽,現場座無虛席。 大前研一說,高雄要重視經濟超過政治,要看未來不要看過去,把中國當成很重要的客戶,去了解、聯繫及溝通。後ECFA是吸引中國的錢及人進來很好的機會,中國內部正面臨經濟泡沫化,有很多熱錢可釋出,中國還有很多觀光客,特別是退休老年人,高雄是否準備好了? 他指出,區域型產業是全球經濟型發展大勢所趨,把中國當成客戶吸收大陸資金,外資也會投資台灣,把台灣當作亞太營運中心總部。因為台灣現在具有直飛大陸和稅率較低的優勢,這些優勢如能在高雄落實,高雄將很有發展機會。 他又說,日本過去因有意識型態,怕開放大陸觀光客進來,影響國內治安及環境,直到最近半年開放大陸觀光客後,才使停滯不前的經濟有所改善,預計到今年底,到日本的大陸觀光客可突破 200萬人,比去年的80萬人大幅成長;結果陸客大增後發現先前的疑慮,是沒意義的。 大前研一表示,台灣與大陸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應把政治因素排除,把經濟利益建立起來,從中獲取台灣的利益,高雄也不可忽略這個大好機會。 他說,高雄要發展,經濟應重於政治,看未來、不要執著於過去,把大陸當成是客戶,站在商業角度瞭解客戶,不要再以傳統的官僚政府去思考,而是用企業精神去經營,成為一個基地,做為台灣發展中國大陸商業的起點城市。 他指出,要吸引外資跨國企業來台作為亞太營運基地,就需要營造很好的環境、單一處理窗口、合適的基礎建設,政府要有企業經營理念,捨棄過去官僚及意識型態。 大前研一並提出高雄港做為「亞太營運中心」構想,要朝轉運方向發展,多向香港、新加坡、杜拜及釜山等轉運港口請益,不要再只仰賴出口。 大前研一表示,高雄可以和大陸沿海或日本沿海的港口合作,讓高雄成為海運轉運的樞紐,把競爭對手變為合作伙伴,都有助亞太地區經濟的發展,也有助於高雄發展經濟。 演講會前,黃昭順先行拜會大前研一。黃昭順說,當選後將邀大前研一擔任市府最高經濟產業顧問,幫高雄創造更多產值與就業機會,10年內讓高雄人口成長100萬。大前研一贊同黃昭順理念,並祝她成功。 |
| 公設地抵稅 從寬處理 99年1月14日以前繼承案件 | 2010/9/2 發怖 |
【經濟日報/陳美珍】 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將從寬處理,財政部已明令,今(99)年1月14日前發生的繼承案件,即使是在公設地改按比例計算抵稅額之後申請以公設地抵稅者,仍可享有全額抵稅優惠,不受抵稅金額限縮影響。 財政部已經發布行政命令核釋,今年1月14日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44條修正生效前發生的繼承案件,納稅義務人申請以遺產中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應納遺產稅者,應依有利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前規定辦理。 今年1月13日遺贈稅法施行細則第44條修正發布後,公共設施保留地得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的稅額,已修正為按該公設地的價值占全部遺產總額,或受贈財產總額比例計算的應納稅額為限,但該公設地的原始持有人,以及其經嗣後歷次繼承移轉者,仍得全額抵繳。 舉例來說,甲去世後由繼承人申報遺產總額5,000萬元,其中有價值400萬元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為向第三購買所得,甲在扣除相關扣免額後的遺產淨額為3,144萬元,遺產稅額為314.4萬元。 甲去世後的繼承發生日如果是在今年1月14日之前,其400萬元公設地均可全額抵稅,形同繼承人申請抵繳後即免再納遺產稅;甲若是在今年1月15日以後去世,按照財政部的新規定,即要改按比例抵繳,可抵繳稅額是25.15萬元(400萬元/5,000萬元X314.4萬元),即314.4萬元中只能抵減25.15萬元遺產稅。 財政部指出,由於修法前發生的繼承案件,納稅義務人申報時間及稽徵機關核稅時間不一定相同,同時,案件申請抵繳及核准時點,可能會出現在條文修正前後,若因,同樣是在修法前發生的繼承案件,卻因受理時點或核准時點不同,而分別適用修正前、後不同規定,將會產生不公平。 |
| 高市59期重劃區竣工 磚塊變黃金 (/12/0) | 2009/12/3 發怖 |
| 【自由時報/葛祐豪】
緊鄰漢神巨蛋的北高雄另一精華區59期重劃區竣工,佔地約二.四公頃,過去是磚窯生產地。市長陳菊表示,透過市地開發,可以讓土地增值,「磚塊變黃金」!
59期重劃區南面漢神巨蛋,東接47期重劃區及微笑公園,北臨29期重劃區及原生植物園,重劃區主要為一.八五公頃的住宅區,提供大量建地,另新闢四條道路及排水箱涵系統,打通文康路連接至真路。
地政處表示,59期重劃區過去是磚窯生產地及少部分農業用地,磚窯場沒落後因缺乏管理造成環境髒亂,地政處眼見時機成熟推出重劃,帶動土地價值大幅提升。
市長陳菊昨天主持竣工典禮,與當地議員、里長大跳最夯的「台客舞」。她強調,高雄市辦理市地重劃已超過五十年,是台灣辦理市地重劃期數最多、歷史最久的城市。根據天下雜誌九月公布的「二○○九縣市競爭力排行榜」,高雄市環境力勇奪全台第一,可看出市地重劃對於高雄市發展的重要性。
地政處指出,興辦重劃區是提升不動產價值的一種手法,59期重劃區工程完工後,各住宅用地皆能臨路,加上挾帶周圍的原生植物園、微笑公園、漢神巨蛋、雙捷運站等地理優勢,有利於房地產價值攀升。 |
| 土地稅等民生法案 選後三讀 (/12/0) | 2009/12/3 發怖 |
| 【經濟日報/陳亮諭】
立法院一個月以來,未三讀通過任一個草案,除因應美國牛肉進口的食品管理法,造成朝野爭議不斷,更因本周末縣市長選舉造成「選舉假期」,預計選後土地稅法、菸酒稅法、證交稅及貨物稅等民生法案將有望三讀。
立法院自10月底至目前的院會都處於空轉,近來院會更呈現「休息」狀態,原先卡在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草案,朝野立場不一而僵持不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為讓無爭議的修法草案先三讀,把民生草案往前排,爭議案壓後。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鴻池表示,程序委員會上周安排院會討論事項,將民生相關法案、不須協商及協商簽字完成的草案排在前面,如一生一屋的土地稅法,有助於房地產景氣等案;食管法則排在倒數第二案,希望沒有爭議的草案先三讀通過。
不過上周五院會仍未完成任一草案的修法,立委認為,由於正值縣市首長選舉,讓原來杯葛美國牛肉的爭議,演變為「選舉假期」,希望選後,儘速讓沒有爭議的法案進行三讀。
其中「一生一屋」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法草案,經朝野協商後,只要名下僅一處房產,一生換屋數次都享10%稅率,但排除富人、豪宅適用,優惠面積限制為都市上限45坪、非都市為105坪。菸酒稅法第22條修正草案,則將菸品的健康福利捐,由菸酒稽徵機關代徵。
證券交易稅修例增訂2-1條修正草案增訂,為了活絡債券市場,協助企業籌資及促進資本市場發展,99年元旦起七年內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的證券交易稅,預計影響每年稅收近8億元。
其他相關稅制修法如契稅條例草案,逾期申報所得稅者的怠報金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元;使用牌照稅第31條文修正草案內容為使用牌照有轉賣、移用者最高罰15萬元;貨物稅條例第32條文修正草案,納稅義務人補徵罰鍰,由現行5至15倍,調降至一至三倍。 |